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作业管理规定
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作业管理规定
1.严控书面作业总量,一、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,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。要避免因作业过多,造成学生作业负担过重,从而影响学生睡眠时间,甚至引发学生厌学心理和心理疾病。
2.作业设计要内容科学、合理分层,避免难题、怪题,注重学生基础训练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。
3.各班级教师要利用课堂或自习预留作业时间、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。
4.作业批阅要规范、及时,做到全批全改。每次作业认真批阅,要有评价、日期、次数。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一般采用“等级与激励性语言”相结合的形式。
5.注重家庭作业、周末作业和假期作业的布置与评价。原则上周末作业和假期作业注重能力作业和有弹性的作业,适当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,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。
6.不给家长布置作业,不要求家长批改作业。
7.不得要求学生作业自批自改。
8.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,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。
9.密切关注作业有困难学生,在校内利用时间适当进行个别辅导。
10.学校管理人员不定期抽查学生作业情况,凡了解到的不符合规定行为查实后均计入师德师风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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