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安高新区教育系统清理及治理工作实施方案
海安高新区教育系统清理及治理工作实施方案
一、关于《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情况专项调查清理的通知》(通纪发〔2017〕5号)
(一)调查对象范围
区教管办正、副主任及各学校班子成员(副校级以上干部)。
领导干部近亲属包括配偶、兄弟姐妹、子女及其配偶(简称领导干部近亲属)。
(二)工作步骤
1.自查填报。3月底前,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照七个方面的调查清理内容,开展自我排查,如实填写《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情况申报表》(附件一,要以《高新区教育系统清理及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为准,此表已按县纪委要求,修改完善),并填写《个人承诺书》(附件二)。
2.公示申报。
4月8日前,各单位公示《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情况申报表》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地点所在学校。
4月14日前,以校园为单位将申报对象《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情况申报表》、《个人承诺书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高新区基层监委会(一份监委会备案,一份由监委会代收、集中报局纪委)。
3.审核把关。
4月14日前,各校园对《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情况申报表》中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监委会,(报送《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情况审核结果说明》,见附件八)。
4月22日前,监委会对《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情况申报表》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情况报局纪委。
4月28日前局纪委进行审核。对不如实申报的或隐瞒不报的,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。
4.统计上报。
4月22日前,监委会汇总申报情况,填报《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调查清理统计表》(附件三)和《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(非经商办企业)情况调查清理统计表》(附件四),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局纪委。
5.意见反馈。按照上级文件。
6.整改问责。按照上级文件。
附件:1.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情况申报表
2.个人承诺书
3.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调查统计表
4.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(非经商办企业)情况调查统计表
说明:(1)以上四种附件的填写对象为全体调查对象;(2)《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调查统计表》《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(非经商办企业)情况调查统计表》,所有调查对象的所有近亲属均列入统计范围(不管是否违规);(3)凡是《统计表》均使用EXCEL格式(下同)。
二、《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证取酬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》(通纪发〔2017〕6号)
1.治理对象
全区教育系统全体在职在编人员。
2.治理内容
党的十八大以来(2012年11月以后),全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将职称、职业资格证书(含教师资格证、会计证、律师证、执业药师证等从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、注册建筑师、注册给排水工程师、注册电气工程师、环评工程师、结构工程师、监理工程师、造价工程师、注册会计师等)挂靠至非本人所在单位及获取挂证报酬的行为(说明:只挂靠不取筹的亦列入统计和治理范围)。
3.治理步骤
(1)自查自纠。2017年4月6日前,全区教育系统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如实填写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证取酬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五,以下简称《登记表》),签订《个人承诺书》(附件六)。凡存在挂证、挂证取酬问题的人员自行从挂靠单位迁出本人职称、职业资格,主动将2013年1月至今挂靠所得上缴本人编制所在单位(各校园要将此类人员情况书面报监委会,监委会汇总报局纪委)。所有人员的《登记表》、《个人承诺书》和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证取酬情况登记表、个人承诺书编号》的纸质材料报单位监委会备案(备查),《编号》的电子档发至教办信箱。学校存在挂证、挂证取酬问题的人员的《登记表》《个人承诺书》的纸质材料4月7日前报监委会,4月8日前监委会汇总全区教育系统情况报局纪委备案。
(2)汇总上报。2017年4月7日前,各单位汇总本单位人员自查自纠情况,填报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证取酬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七,只填写挂证、挂证取酬人员),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监委会,4月8日监委会汇总全区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证取酬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》报局纪委。
(3)核实查处。按照上级文件。
(4)督查通报。按照上级文件。
附件:5.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证取酬情况登记表
6.个人承诺书
7.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证取酬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
三、有关要求
(1)两项专项整治精神要迅速传达至全体相关人员。
全区学校间借用人员由现借用单位负责,其他人员由编制单位负责传达落实,对于特殊对象要一一通知到位,确保工作落实全覆盖;
(2)各单位要注重活动过程性资料的收集,会议、活动要及时记载,相关公示材料要拍照存档;
(3)有关材料表格如填写不下的自行添加“行”);
(4)各单位上报的所有材料要有序整理,按时向监委会报送材料。(实行“零报告”,邮箱:hazjyb@163.com,联系电话:88813018)。
(5)个人填报的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证取酬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五)和签订的《个人承诺书》(附件六),分别按教办下发至各单位2016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名单(已退休、调出人员除外,由学校编号,并报送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证取酬情况登记表、个人承诺书编号》(附件九)。
(6)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纪委文件精神操作,违规操作的按文件追责。局纪委、监委会将进行相关督查。
2017年3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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