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2021年招生公告
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2021年招生公告
根据海安市教育体育局《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、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,现将高新区田庄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一年级招收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(满六周岁)、实际在田庄小学施教区范围内居住的儿童。
二、施教区范围
高新区原田庄乡区域。
三、招生条件及办法
(一)按施教区入学
1.入学条件
招收户籍在田庄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。
2.招生办法
(1)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进行网上报名申请;
(2)网上初审;
(3)网上初审不合格的,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;
(4)对通过网上初审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;
(5)公示录取名单;
(6)发放入学告知书。
(二)统筹安排入学
1.统筹入学条件
主要面向在田庄小学施教区内务工、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。
须提供监护人(父母)身份证、全家户口簿、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。监护人属于务工的,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,企业缴纳工伤、失业等保险的证明;属于创业的,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。监护人只有一方在海安务工创业的,须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(由户籍地村(居)委会或另一方工作单位出具)。儿童监护人务工、创业的时限可参照海安城区要求执行。
3.统筹入学办法
(1)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进行网上申报;
(2)网上初审;
(3)初审不合格的,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;
(4)对通过初审的材料,进行现场复审,填写统筹入学志愿;
(5)统筹安排入学;
(6)公示录取名单;
(7)发放入学告知书。
非城区统筹入学由区(镇)教管办在区(镇)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、招生计划等情况,统筹安排到学额有空余的学校。
四、日程安排
8月5日前,招生学校发布招生公告。
8月8日至10日,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,完成入学信息网上申报。
8月10日前,按施教区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。
8月11日至12日,组织按施教区入学信息现场审核。监护人带户口本、房产证(如有则提供)、监护人双方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(上午8:30~11:00,下午2:00~4:30)到田庄小学进行现场复审。
8月13日,公示按施教区入学名单。
8月14日前,统筹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。
8月15日至16日,组织统筹入学信息现场审核。监护人带身份证、全家户口簿、居住证(本市户籍的不需要)、创业或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(上午8:30~11:00,下午2:00~4:30)按上级要求到田庄小学进行现场复审。
8月17日,组织统筹入学,公示统筹入学名单。
8月18日,招生学校发放入学告知书。时间为上午8:30~11:00,下午2:00~4:30,地点:田庄小学门卫室。
8月19日至20日,学校接受新生报到。时间为上午8:30~11:00,下午2:00~4:30。监护人须携带《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》和新生一起到田庄小学报到。
8月31日前,向省阳光招生监管平台上报录取数据。
以上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情况作必要调整。
五、特别提醒
1.凡来校家长、学生等人员均须按当前防疫要求正确佩戴口罩,出示绿色“苏康码”“行程卡”,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,并服从学校组织安排。
2.招生咨询联系人:曹老师,联系电话:13962788991
3.“我的海安”APP(扫一扫二维码)。网上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,要求资料真实、画面清晰、信息全面,否则将影响审核。
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
2021年8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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