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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2021年招生公告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8-05 00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2021年招生公告

文章来源:田庄小学 发布时间:2021年08月05日 点击数: 次 字体:

 

根据海安市教育体育局《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、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,现将高新区田庄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生对象

一年级招收201491日至2015831日之间出生(满六周岁)、实际在田庄小学施教区范围内居住的儿童。

二、施教区范围

高新区原田庄乡区域。

三、招生条件及办法

(一)按施教区入学

1.入学条件

招收户籍在田庄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。

2.招生办法

1)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进行网上报名申请;

2)网上初审;

3)网上初审不合格的,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;

4)对通过网上初审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;

5)公示录取名单;

6)发放入学告知书。

(二)统筹安排入学

1.统筹入学条件

主要面向在田庄小学施教区内务工、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。

须提供监护人(父母)身份证、全家户口簿、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。监护人属于务工的,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,企业缴纳工伤、失业等保险的证明;属于创业的,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。监护人只有一方在海安务工创业的,须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(由户籍地村(居)委会或另一方工作单位出具)。儿童监护人务工、创业的时限可参照海安城区要求执行。

3.统筹入学办法

1)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进行网上申报;

2)网上初审;

3)初审不合格的,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;

4)对通过初审的材料,进行现场复审,填写统筹入学志愿;

5)统筹安排入学;

6)公示录取名单;

7)发放入学告知书。

非城区统筹入学由区(镇)教管办在区(镇)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、招生计划等情况,统筹安排到学额有空余的学校。

四、日程安排

85日前,招生学校发布招生公告。

88日至10日,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,完成入学信息网上申报。

810日前,按施教区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。

811日至12日,组织按施教区入学信息现场审核。监护人带户口本、房产证(如有则提供)、监护人双方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(上午8:3011:00,下午2004:30)到田庄小学进行现场复审。

813日,公示按施教区入学名单。

814日前,统筹入学信息网上初审结束。

815日至16日,组织统筹入学信息现场审核。监护人带身份证、全家户口簿、居住证(本市户籍的不需要)、创业或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(上午8:3011:00,下午2004:30)按上级要求到田庄小学进行现场复审。

817日,组织统筹入学,公示统筹入学名单。

818日,招生学校发放入学告知书。时间为上午8:3011:00,下午2004:30,地点:田庄小学门卫室。

819日至20日,学校接受新生报到。时间为上午8:3011:00,下午2:004:30。监护人须携带《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》和新生一起到田庄小学报到。

831日前,向省阳光招生监管平台上报录取数据。

以上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情况作必要调整。

五、特别提醒

1.凡来校家长、学生等人员均须按当前防疫要求正确佩戴口罩,出示绿色“苏康码”“行程卡”,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,并服从学校组织安排。

2.招生咨询联系人:曹老师,联系电话:13962788991

3.“我的海安”APP(扫一扫二维码)。网上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,要求资料真实、画面清晰、信息全面,否则将影响审核。

 

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

20218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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