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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2023年招生公告

来源:田庄小学 发布时间:2023-07-17 14:15:0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根据海安市教育体育局《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、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,现将高新区田庄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生对象

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(满六周岁)、实际在田庄小学施教区范围内居住的儿童。

二、施教区范围

高新区原田庄乡区域。

三、招生条件及办法

(一)按施教区入学

1.入学条件

招收户籍在田庄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。

申报材料:入学儿童监护人身份证、全家户口簿。

2.招生办法

(1)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进行网上报名申请;

(2)网上初审;

(3)网上初审不合格的,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;

(4)对通过网上初审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;

(5)公示录取名单;

(6)发放入学告知书。

(二)统筹安排入学

1.统筹入学条件

主要面向在田庄小学施教区内务工、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。

申报材料: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、全家户口簿、居住证(本市户籍的不需要)。监护人在海安(非城区)务工的,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,企业缴纳的社保(不少于6个月)证明;在海安(非城区)创业的,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。

严禁招收不具备上述统筹入学条件的市外户籍儿童。

2.统筹入学办法

(1)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进行网上申报;

(2)网上初审;

(3)初审不合格的,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;

(4)对通过初审的材料,进行现场复审,填写统筹入学志愿;

(5)统筹安排入学;

(6)公示录取名单;

(7)发放入学告知书。

四、日程安排

(一)学校发布招生公告(7月17日前)。

(二)网上填报入学信息(7月18日至7月21日)。

(三)网上初审入学信息(7月18日至7月22日)。

(四)现场审核按施教区入学信息(7月22日至23日)。监护人带身份证、全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(上午8:30~11:00,下午2:00~4:30)到田庄小学进行现场复审。

(五)现场审核统筹入学信息(7月24日至25日)。监护人带身份证、全家户口簿、居住证(本市户籍的不需要)、创业或务工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(上午8:30~11:00,下午2:00~4:30)按上级要求到田庄小学进行现场复审。

(六)公示按施教区入学名单(7月25日)。

(七)公示统筹入学名单(7月27日)。

(八)招生学校发放入学告知书(7月29日至30日)。时间为上午8:30~11:00,下午2:00~4:30,地点:田庄小学门卫室。

(九)学校接受新生报到(8月21日至24日)。时间为上午8:30~11:00,下午2:00~4:30。监护人须携带《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》和新生一起到田庄小学报到。

以上时间安排如遇不可抗拒因素,可作必要调整。

五、特别提醒

1.入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监护人弄虚作假,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发现,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。

2.家长、学生等人员均须按学校要求有序进入校园,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,服从学校组织安排。为便于联系,可让监护人加入相关群组。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学校通知。

3.招生咨询联系人:曹老师,联系电话:13962788991

4.“我的海安”APP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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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

2023年7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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